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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专业暂行规定补充规定

作者:时间:2024-04-24点击数:

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补充规定
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辽宁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

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》、《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

理规定》、《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应征入伍学生管理办法(暂行)》等

文件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 适用对象

本补充规定只适用于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。

二、 放宽条款

放宽《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》中部分条款的规定,具体如下:

() 不受转专业数额限制;

() 无需提供具有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的高中阶段以来的学科类竞赛定

获奖证书、等级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或能够证明其专业特长的其他成果;

() 放宽期末考试成绩限制,补考合格即可;

() 放宽申请转专业时间限制,在下一学期补考合格后一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即可;

() 可以不参加转专业考试。

其他转专业条件应严格按照《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