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学院院长兼学前教育学院院长刘利民
刘利民,男,1970年出生,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学院教授,中共党员,大学本科学历,铁岭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、银州区美术家协会主席。现任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学院院长兼学前教育学院院长。1994年毕业于辽宁师大美术系,同年分配到铁岭师专艺术系工作。2006-2009年任艺体学院美术教研室主任;2009-2010年任铁岭师专附属职业中专副校长;2010-2013年8月担任艺体学院副院长,负责理论教学工作,2013年至今任艺术学院院长,2022年至今兼任学前教育学院院长。
任职以来曾主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设置音乐教育、美术教育专业申报、建设工作;辽宁省职业教育创新型实训基地建设计划(学前类专业群实训基地)申报、建设工作;辽宁省对接产业集群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(学前教育专业)申报、项目建设工作;辽宁省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(音乐教育)认定工作;兴辽卓越院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(学前教育专业群)建设工作;独立或参与完成科研立项三项,发表多篇论文和创作多幅绘画作品并获奖。曾荣获辽宁省高校“校园先锋示范岗”、铁岭市优秀共产党员、铁岭市师德标兵、铁岭市名师、铁岭市优秀教师、校优秀共产党员、校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。